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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在整改落实中,针对前期我市林改进度慢,基层认识不高等问题,组织全体班子成员下基层搞调研。将调研情况认真整理,向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政协主席会作了专题汇报,在上半年市委市政府已经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常发[2009]3号)的基础上,最近市委常委会又发了《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会议纪要》。纪要提出了:
一要加强领导。要专门组织基层领导和干部学习中央、省、市林改政策,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明确领导责任,市委常委负责督导所联系区县(市)的林改工作,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驻村组的工作机制。要集中领导精力,全市集中在今年9月份至明年春节前突出抓好林权确认工作。
二要明确目标任务。总的目标是明年春节前全面完成林地林权外业勘界确权任务,明年上半年完成发证任务。会议同意将林改工作纳入2010年区县(市)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当前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加大林改政策宣传力度,动员广大林农积极参与林改工作。
三要突出工作重点。林改工作的核心是确权发证。要严格执行中央政策,积极稳妥推进基层林业管理体制改革。同意各区县(市)组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为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下属的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其人员由各区县(市)在内部调剂。乡镇林业站、木材检查站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问题由各区县(市)委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从2010年起“两站”人员全部实行财政供养,供养标准由市财政局与区县(市)研究。
四要落实林改工作经费。区县(市)要按照“费随事走”的要求尽快将中央和省里补贴的林改经费拨付到负责勘界等需要用钱的地方,地方财政不得截留。市财政负责解决市本级工作经费100万元,各区县(市)也要根据工作任务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增强节约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肃林改工作纪律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五是会议同意8月下旬召开全市集体林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对林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各区县(市)长参加。
纪要下发后,县、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林改,基层干部群众林改热情高涨,林改工作有序推进。我市林改综合派名已由三月份的全省第十二名上升到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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