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 市人大 市政府 市政协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公务邮箱
首页 单位简介 领导班子 政策法规 林业科技 办事指南 林业风采 便民服务 资源保护
首页 >> 网上办事
森林公园建设项目的定点和设计方案审查

发布日期:2009-12-23访问次数:


  许可项目:森林公园建设项目的定点和设计方案审查

  许可对象:森林公园

  设定依据:《湖南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第九条

  许可条件:森林公园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凡新增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位置移出总体规划所规划的景区、以及其他变动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必须先报经该总体规划的审批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同意,作出补充规划并经省林业厅组织评审论证后,方可进行建设项目的定点和设计方案的审查审批工作。

  许可费用:不收费

  申请单位需提交的资料: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及设计方案。

  许可时限:5个工作日(不含县、省级审核所需时间)。

  许可程序:

  1、森林公园建设项目在呈报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前,先填写《湖南省森林公园建设项目定点及初步设计方案审核书》。

  2、进行分级审批。

  (1)国家森林公园:单位申报,县、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省林业厅审批。

  (2)省级森林公园:单位申报,县、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省林业厅审批。

  (3)县(市)级森林公园:单位申报,县(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林业局审批。

  3、市政务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工作人员向申请单位反馈审批意见,发《湖南省森林公园建设项目定点及初步设计方案审核书》。

  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和《湖南省林业厅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执行。

  监督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的规定规定执行。局纪检监察室(监督举报电话:0736—789181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04-2005 版权所有:常德市林业局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主 办:常德市林业局  承 办:常德市林业局
电 话:0736—7891810 地 址:柳叶东路七里桥 Email:cdlyj@changde.gov.cn
技术支持:中国常德政府门户网站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技术支持:南京大汉网络有限公司 湖南子软科技有限公司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